請跟著澳門中國旅行社授權之台灣指定代辦處官方資訊處理流程重新申請補發新證。
如果遺失的是「過期」的台胞證,視同「換領」,不需要填寫遺失聲明書,請直接參考 換領新證頁面。
在台灣無法直接向大陸官方申請,必須透過有資質的台灣旅行社,將台胞證申請資料遞交澳門或香港中國旅行社辦理。
最常見且安全的方式: 透過澳門中國旅行社在台灣指定有資質的台胞證代辦社(台北宏欣旅行社、台中廣禾旅行社、台南及高雄佳洲旅行社),將申請資料送到澳門申請,免去親自飛往港澳的費用與時間。
不同地區遺失,前置處理流程會有差異
若您在台灣發現台胞證遺失 (且未過期):
| 申請類別 | 工作天 | 費用 (NT$) |
|---|---|---|
| 一般件 | 7天 | 2,600 |
| 急件 | 4天 | 3,400 |
出生地在國外的台灣居民辦理換證,除了基本的申請資料外,需加附下列資料:
三個月內申請,記事欄內容不可省略。未滿16足歲者要包含父母(若不同戶需分開申請)。
依初設戶籍時提供證件擇一: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入境證副本、定居證或入境許可證明。
如有需要,將由代辦處現場提供並協助填寫。
送件後查出有效期舊證,或無法補件等個人因素撤件不辦者,需收取手續費(請洽各代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