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效期為 5 年,過期無法延期,必須重新申請。
若效期不足 6 個月,或個人資料變更,皆可提前申請換發!
在台灣無法直接向大陸官方申請,必須透過有資質的台灣旅行社,將台胞證申請資料遞交澳門或香港中國旅行社辦理。
最常見且安全的方式: 透過澳門中國旅行社在台灣指定有資質的台胞證代辦社(台北宏欣旅行社、台中廣禾旅行社、台南及高雄佳洲旅行社),將申請資料送到澳門申請,免去親自飛往港澳的費用與時間。
| 申請類別 | 工作天 | 費用 (NT$) |
|---|---|---|
| 一般件 | 7天 | 1,500 |
| 急件 | 4天 | 2,400 |
| 特急件 | 3天 | 3,500 |
| 超急件 | 隔天 | 4,500 |
如需補件、延長審件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下件日期將會延後。
急件 / 特急件僅確保會優先審查,並非保證能如期核發,若因上述因素延遲下證,恕不退費。
出生地在國外的台灣居民辦理換證,除了基本的申請資料外,需加附下列資料:
三個月內申請,記事欄內容不可省略。未滿16足歲者要包含父母(若不同戶需分開申請)。
依初設戶籍時所提供的證件擇一: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入境證副本、定居證、或入境許可證明。
如有需要,將由代辦處現場提供並協助填寫。
工作天並非保證:本公司僅初步審視資料,由廣東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審批核發。如需延審、補件或系統當機,下件日期將延後,依不同狀況重新計算工作天。
補件通知:單純資料問題(如換照片)會告知回件日。若需補身分查核文件(如全戶謄本)或延長審件,則無法得知下件日期,需待下件後才能電話通知取件。
手續費:送件後查出有效期舊證,或無法補件等個人因素撤件不辦者,需收取手續費(請洽各代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