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汙損/毀損申辦所需資料及費用?

台胞證毀損台北/台中/高雄代辦處

  • 台北代辦社:宏欣旅行社
  • 電話:02-25119016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2號4樓之一
  • 台中代辦社:廣禾旅行社
  • 電話:04-23268838
  • 地址: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116-1號
  • 高雄代辦社:佳洲旅行社
  • 電話:07-7212559
  •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一路108號

台胞證毀損申請費用


台胞證毀損申請資料

  1. 護照正本: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 免留護照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4歲以上都要身分證影本
    • 14歲以下需加附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不接受戶口名簿影本
    • 未滿16足歲者,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有更改姓名、身分證字號或身分證出生地空白者,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不得省略)
  4. 二吋彩色白底一年內近照1張(嚴格規定必看)
  5. 汙損/毀損的台胞證(卡)正本
  6. 送7天件後不得更改為急件,也無法臨時撤件
  7. 出生地在國外的台灣居民辦理台胞證,需加附下列資料:
    • 三個月內申請的【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內容不可省略,未滿16足歲者要包含父母(不同戶分開申請)
    • 初設台灣戶籍證件影本: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入境證副本、定居證、入境許可證明,依初設戶籍時所提供的證件擇一
    • 聲明書(如有需要)

台胞證申請時間

  1. 台胞證工作天計算方式不含六日及台灣與簽發地之國定假日
  2. 工作天並非保證,本公司只能初步審視申請資料後轉送至澳門中國旅行社,由廣東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審批核發,如需延審或補件,將依不同狀況重新計算工作天,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下件日期也會延後
  3. 送件後被通知補件者,待補件後依不同狀況,單純的資料問題會告知回件日(如換照片),如果通知要補身分查核所需之文件(如全戶戶籍謄本或【台胞證簽發機關】所要求之其他文件)或需延長審件者,則無法得知下件日期,需待下件後才能以電話通知取件

台胞證申請說明

  1. 雙胞胎:請檢附雙胞胎之詳細戶籍謄本(不同戶請分別申請),並填寫一份聲明書
  2. 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者,不論是否還有效期,必須要註銷之後才能申請台胞證
  3. 送件後查出有效期舊證,或無法補件等個人因素撤件不辦者,需收取手續費
  4. 台胞證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 宏欣旅行社:09:00~19:00
    • 廣禾旅行社:08:30~18:00
    • 佳洲旅行社:09:00~18:00
  5. 台胞證取件時間:回件日在收件後會告知,回件之後請於本公司上班時間自取,或郵寄辦理下證後免費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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