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汙損/毀損申辦所需資料及費用?

台胞證毀損台北/台中/高雄代辦處

  • 台北代辦社:宏欣旅行社
  • 電話:02-25119016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2號4樓之一
  • 台中代辦社:廣禾旅行社
  • 電話:04-23268838
  • 地址: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116-1號
  • 高雄代辦社:佳洲旅行社
  • 電話:07-7212559
  •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一路108號

台胞證毀損申請費用


台胞證毀損申請資料

  1. 護照正本: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 免留護照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4歲以上都要身分證影本
    • 14歲以下需加附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不接受戶口名簿影本
    • 未滿16足歲者,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有更改姓名、身分證字號或身分證出生地空白者,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不得省略)
  4. 二吋彩色白底一年內近照1張(嚴格規定必看)
  5. 汙損/毀損的台胞證(卡)正本
  6. 送7天件後不得更改為急件,也無法臨時撤件
  7. 出生地在大陸者,須加附下列資料:
    • 大陸戶籍部門出具的戶口註銷證明
    • 大陸出生小孩沒入大陸戶籍,應提供赴台定居的通行證
    • 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
  8. 出生地在國外的台灣居民辦理台胞證,需加附下列資料:
    • 以婚配形式/第三國出生的正統第三國人士放棄原國籍加入中華民國國籍所需附件
      • 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
      • 內政部核發歸化國籍證明書及一覽表
    • 以華僑身份依親定居者所需附件
      • 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
      • 戶政部門出示的入境證副本/原持或現持第三國護照資料頁影本
      • 聲明書(加入中華民國國籍時個人情況說明)
    • 未滿16足歲者所需附件
      • 全戶包含父母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
      • 如父母一方台灣出生,補首次入境證明/現持第三國護照資料頁影本
      • 如父母親均是國外出生,補內政部核發的歸化國籍證明/現持第三國護照資料頁影本

台胞證申請時間

  1. 台胞證工作天計算方式不含六日及台灣與簽發地之國定假日
  2. 工作天並非保證,本公司只能初步審視申請資料後轉送至澳門中國旅行社,由廣東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審批核發,如需延審或補件,將依不同狀況重新計算工作天,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下件日期也會延後
  3. 送件後被通知補件者,待補件後依不同狀況,單純的資料問題會告知回件日(如換照片),如果通知要補身分查核所需之文件(如全戶戶籍謄本或【台胞證簽發機關】所要求之其他文件)或需延長審件者,則無法得知下件日期,需待下件後才能以電話通知取件

台胞證申請說明

  1. 雙胞胎:請檢附雙胞胎之詳細戶籍謄本(不同戶請分別申請),並填寫一份聲明書
  2. 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者,不論是否還有效期,必須要註銷之後才能申請台胞證
  3. 送件後查出有效期舊證,或無法補件等個人因素撤件不辦者,需收取手續費300元
  4. 台胞證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 宏欣旅行社:09:00~19:00
    • 廣禾旅行社:09:00~12:30//14:00~18:00
    • 佳洲旅行社:09:00~18:00
  5. 台胞證取件時間:回件日在收件後會告知,回件之後請於本公司上班時間自取,或郵寄辦理下證後免費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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